市场监管总局在四川等四地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严处各类违法行为最新套路?侵权白酒却印着“谨防假冒”退休后被返聘继续工作 遭受意外伤害谁来赔?设立母婴室 少些敷衍多点温情干净做事 清白做人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湖南道县:强力根治农民工欠薪联合开展演讲活动 详细讲解法律法规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3441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11-17

消费投诉信息一键可查

市场监管总局在四川等四地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本报讯(记者向晓文)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下发通知,在吉林、广东、四川、新疆四省区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

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公开处理消费者投诉相关的政府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浏览。目的是减少消费领域的信息不对称,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发挥消费者充分知情、自主选择的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来引导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使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

公示不是“黑名单”,市场占有率高的经营者,客观上消费纠纷往往也比较多,还需要关注经营者对待消费者的态度、处理投诉的效率、自身改进的情况等。

据介绍,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推动各地探索试点,取得一批有益经验,在此基础上开发了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选择吉林、广东、四川、新疆四省区开展试点。

公众可以访问以下网址进行查询浏览:https://jl.tsgs.12315.cn(吉林);https:// gd.tsgs.12315.cn(广东);https://sc.tsgs. 12315.cn(四川);https://xj.tsgs.12315.cn(新疆)。

需要注意的是,试点阶段,公示信息主要包括投诉人、被投诉人、投诉时间、投诉问题、处理结果和处理部门,并按照时间、地域等由系统自动排序、供公众查询。市场监管部门将提高公示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如果消费者或者经营者认为公示信息有误,可以向公示部门申请复核。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四川工人日报融媒体数字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拂林园4号楼   邮编:1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