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黄瑞
今年以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结合打击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1月15日,记者获悉,该局公布了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记者选取了部分典型案例供大家借鉴警示。
案例一:成都市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2年6月7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发现成都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上宣传其是“五星级养老院”等内容,涉嫌发布虚假广告。
经立案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4月12日至6月23日,在未取得五星级养老院的评定资质的情况下,在网络平台对外发布标题名称为“四川养老院收费一览表,价格透明,老人住五星级养老院,舒心”的广告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976.37元。
案例二:邛崃市某榨油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菜籽油案
2022年6月22日,邛崃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收到“邛崃市羊安镇某榨油厂生产的菜籽油(压榨纯香)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其豆蔻酸、棕榈酸、亚油酸、花生一烯酸、芥酸项目不符合GB/T1536-2004《菜籽油》要求。
接到上述抽检不合格报告后,当事人对已销售的菜籽油迅速进行了召回。经立案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4月9日生产涉案不合格“菜籽油(压榨纯香)”5件(规格:6桶/件、1.8L/桶),违法所得金额共计775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邛崃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