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从2024年1月1日起,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通过上门推销、专家义诊等方式购买保健类产品,有权7日内无理由退货。该《条例》为老年人购买保健品设立“冷静期”,赋予了老年人更多的消费权益保障,让老年人消费更“冷静”。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保健品市场逐渐发展壮大。尤其是老年群体,更是热衷于购买保健品,但往往也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和消费经验。有些不良商家就利用这一点,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虚假宣传和销售,导致老年人被花言巧语迷惑,从而盲目消费、冲动消费。
不良商家的这种行为在让老年人蒙受了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伤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此项《条例》的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保健品市场,有效遏制不良商家的欺诈行为,从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而“7日内无理由退货”也是给老年人设立了一个“冷静期”,给冲动购物的老年人一个“后悔”的机会。在“冷静期”内,老年人可以多方了解相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降低受骗风险,从而更加理性地对待保健产品,增强消费信心。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条例》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挑战。例如,退货流程的顺畅与否、退货标准明确与否、商家对于退货政策是否执行等等,都需要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不断监督和完善。当然,加强对保健品市场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也是十分有必要的。
笔者希望,在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方面,类似的探索再多一些,我们期待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保健品市场能够更加健康、规范、有序地发展,如此才能为人们的健康和幸福生活提供真正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