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向晓文)1月3日,本报以《拿到钱了包工头却拒付农民工工资律师建议起诉》为题报道了农民工郭某某务工时,包工头领了工程款却玩起了消失,导致其工资被拖欠1年之久。1月22日,在多方大力协调下,郭某某与工地项目部达成了工资兑付协议,并现场拿到了项目部先行支付的1万元工资。
一年多前,农民工郭某某到成都某工地做架子工,包工头何某林口头承诺其日工资300多元,郭某某共干了100多天,却一分钱都没拿到,而且工资一拖就是一年多。
郭某某的遭遇见诸报端后,郭某某听取了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积焱的建议,去相关单位查询了包工头何某林所属某劳务公司营业执照,准备起诉该公司和何某林。“因为我未与何某林、劳务公司签订有务工合同,手头也缺少工资结算单和相关证人,仅凭一张工作天数登记单,要想到法院立案很难。”郭某某说。
基于郭某某打官司缺乏证据,有关人士向其支招,他还可以向工地项目所在地的成都市锦江区住建部门和清欠办等单位投诉,希望通过它们协调解决欠薪问题。
“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向成都市锦江区清欠办寻求帮助。”郭某某介绍说,前几天,他先后向区住建局、区劳动监察大队、区清欠办等单位作了情况反映。随后,区清欠办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上了项目总承包单位---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该公司某排洪河改造工程项目部,核实了解相关欠薪情况,并要求公司和项目部妥善协调处理好郭某某反映的问题。
1月22日,郭某某在亲人的陪同下,找到了项目总承包单位---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协调解决欠薪问题。对此,该公司高度重视,当即指派工作人员和郭某某一道来到该公司某排洪河改造工程项目部,经多方核实求证得知,郭某某在项目部务工是事实,其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基于项目部已结清包工头何某林的全部工程款,如今又联系不上其本人的情况下,经项目部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确认,包工头何某林应支付郭某某劳务费共计2.7万元。当场项目部与郭某某达成工资支付协议:现场先支付郭某某1万元,春节前再支付1万元,剩余的7000元等联系上何某林后再给予支付。
当日,气温骤降,寒风刺骨。当郭某某拿到1万元工资时,他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我务工20多年,干了活拿不到工资还是头一次遇到。虽然一年多来,我四处奔波,但在多方关心和帮助下,维护了我的权益,讨薪期间也学到了不少维权知识,今后外出打工,要多保留证据,以便遇事好维权。”郭某某欣慰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