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起职工成长和企业发展同频共振的“连心桥”应保障好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别让“末位淘汰”成为“侵权利器”行政执法不能悖离公众法感“三无”婚礼何以受追捧?试点岂能变“景点”高职通识教育要体现“职业”特点安全生产要杜绝“假证”乱象员工能否在微信群“曝光”企业负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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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32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3-21

应保障好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

周明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已经下班,工作群消息仍然响个不停;明明是节假日,却还要拿着手机在群里安排工作;手机24小时开机,工作群要及时回复……这样的经历,相信很多职场人都有。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提交了一份《关于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提案》,建议将“离线休息权”入法,减少劳动者出现“休而不息”的情况,从而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

一石激起千层浪。该份提案,精准击中了职场人的痛点,而首次提出的“将‘离线休息权’入法”也引发了社会热议。在吕国泉看来,“离线休息权”指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之外,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处理工作事宜的权利。

不可否认,新技术提供了灵活的工作方式,但也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边界”。一些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进工作群,下班时间依然通过微信等方式安排工作,让劳动者往往“休而不息”,难以摆脱数字时代的“隐形加班”。

有网友自嘲:“无加班不职场,无论是强制加班、目标驱动式加班,还是‘被自愿式加班’,似乎总有一款适合你。”看似戏谑的话,反映的却是大家对于“离线休息权”的殷殷期盼。

今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提到一起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工作牵出的“隐形加班”案件。据悉,这是全国首例在裁判文书中明确“隐形加班”问题、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案件。

用司法裁判保障劳动者享有的“离线休息权”,对劳动者摆脱数字时代的“隐形加班”、推动立法赋予劳动者“离线休息权”具有样本意义。

不过,我们也要充分考虑到,在面对特殊、突发事件时,关键岗位的劳动者,理应随时在线处置突发情况,保障特殊时期的应急处置能力。

随着年轻一代职场权利意识的增强,用人单位也要摒弃陈旧的管理思维,有关部门也要持续加大对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整治力度,让劳动者“敢于并可以”以法律的名义维护自己的正当诉求。

充分享有“离线休息权”,不仅是劳动者的心声,也是法治社会中构建公平合理工作环境的重要支撑。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推动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我们也希望,法律的力量能为劳动者享有“离线休息权”撑起腰杆,让职场人不再为“群”所困。(据《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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