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素芳律师(左)与三名女职工沟通案情
记者向晓文 文/图
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可向用人单位追要两倍工资。女职工刘某、杨某舒、段某华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最终在广安市总工会律师团律师陈素芳和董兴林的帮助下,同意向三名职工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共计8万元,并于签订和解协议的当日,经营者王某经微信转账付清了上述款项。11月7日,陈律师协助三人撤回了对该用人单位的起诉。
2021年9月23日,女职工刘某、杨某舒、段某华一同入职广安市广安区某动漫城,从事营销服务岗位,经与用人单位商议,工资标准每月由3000元底薪、300元饭补、提成三个部分组成。但用人单位一直未与三名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会保险,同时还无故降薪。
事后,三名女职工多次要求依法办理社会保险未果后,便向老板王某提交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王某不同意,双方陷入僵局。
协商无果后,今年9月的一天,三名女职工向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时,偶遇正在该单位办事的广安市总工会律师团负责人陈素芳律师。
陈律师见三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中记载的仲裁请求与事由缺乏统一性,尤其是对仲裁请求的表达缺乏法律专业术语,于是她在与三名女职工交流了解详细案情后,便主动提出可依法无偿协助其维权。陈律师协助为其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后,向广安市总工会申请了法律援助。 该市总工会安排广安区总工会受理了该援助案件,并指派委托四川瀛络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素芳、董兴林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随即,陈律师与董律师协助三名女职工开展证据收集工作,并严格按照电子证据的收集要求进行完善。起草三份《仲裁申请书》与编写证据目录后,于2022年9月15日向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请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
今年10月10日,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逾期未受理通知书》。于是,两名律师协助三名受援人向广安区法院提起诉讼,后便与用人单位老板王某积极沟通,告知其三名受援人积极维权的坚定态度,且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在劳动合同法、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有确实充分证据证实,后王老板同意协商解决此事。
功夫不负有心人,用人单位与三名受援人于11月4日达成和解协议, 同意向三名职工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其中,向刘某支付30000元、杨小舒与段某各25000元,共计80000元。
律师点评:
常年从事职工维权工作的陈素芳律师认为,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受到侵犯时,用人单位常以侵犯女职工人格权的方式设置维权的障碍。不仅触犯了劳动合同法,更是触犯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案足以见得:用人单位不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用工管理制度,更应当遵守道德底线,担当企业责任。
维权期间,女职工在应对用人单位无端拖延,无解决问题诚意时,工会律师应主动担当与积极作为,助力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和解可以发生在劳动争议案件的任何阶段,该案的成功援助,节约了劳动者维权的时间成本,避免了讼累。不仅化解了社会矛盾,也令劳资矛盾得以缓和。”陈素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