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6月19日至20日,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四地消委会在成都市龙泉驿区组织召开了《条例》宣贯培训会。
会上,中国消费者杂志社常务副总编辑、全国消费维权新媒体联盟负责人王克祯从《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亮点,以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的细化和补充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同时,会上还邀请了成都市社科联副主席、副院长熊平对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省委、市委两级会议精神进行了宣讲。此外,会上还对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作了进一步宣传和介绍。
与会人士表示,培训内容既有理论指引、又有方法指导、更有案例展示,通过此次培训,大家受益匪浅,同时也达到了以讲促学、以学促干,扩大宣传面的目的。
下一步,消委会组织将继续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推动完善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筑牢消费维权共建共治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