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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07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6-27

解决烦“薪”事 当好“护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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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赠送锦旗

本报讯(罗功臣文/图)6月26日,笔者从乐山市沐川县黄丹镇司法所获悉,黄丹镇司法所协同联动派出所、黄丹镇罗岩村“两委”,成功就地化解一起因拖欠工程尾款而引发的矛盾纠纷,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6月19日,罗岩村“两委”接到农民工肖某反映,罗岩村5组林权承包方许某委托宜宾市包工头杨某代为砍伐竹材和梓材,出售所得全部归杨某所有。杨某先后组织50余名云南省绥江县农民工从事竹木砍伐,工资总计12万余元,前期已支付7万余元,剩余25人合计5万余元工资未付。

罗岩村支部书记王太洪接到情况反映后,立即向镇党委、政府报告,黄丹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迅速到达现场了解情况。通过深入调查工资拖欠的具体情况和原因,耐心倾听农民工诉求,安抚疏导情绪,引导其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表达诉求、解决矛盾,并与涉事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沟通协调,全面掌握了事实真相、矛盾和争议点。

调解人员秉持依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凭借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熟悉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向责任方详细阐释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并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推动双方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经过双方协调,最终达成协议:由林权承包方许某代为支付民工工资35000元,包工头杨某支付民工工资22388元,欠薪于6月19日当天全数发放,有效化解了企业与民工之间劳资纠纷。

黄丹镇司法所将继续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多元化联动调解模式,最大限度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辖区治安稳定,全力提升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以及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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