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邓法官帮我们拿到了工资!”邓以涛是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执行法官,近日,在执行完毕12名农民工申请执行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后,刘某某代表全体农民工向他表示感谢。
2020年,苏某某向某公司按揭购买了10余台混凝土泵车等特种车辆,并将车辆挂靠在宜宾某商砼公司。苏某某同时雇佣了包括刘某某在内的12名农民工为驾驶员,驾驶其挂靠车辆为建筑工地运送混凝土。
受大环境影响,苏某某的生意走入下坡路,逐渐付不起驾驶员工资,也付不起车辆的每月按揭款。因无生意,其中5名驾驶员离职,苏某某向他们出具了工资欠条,并承诺在短期内筹钱给付。
此后,苏某某的生意非但没好转,还越来越差。某公司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其起诉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请求判令苏某某偿还特种车辆剩余按揭本金并支付利息。岳麓区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苏某某败诉的判决。某公司胜诉后向法院申请执行,岳麓区法院扣押了苏某某挂靠在宜宾某商砼公司的其中7台混凝土泵车后依法拍卖,并将车辆过户给买受人。
与此同时,这7台车辆的驾驶员也离职,苏某某再次出具欠条。苏某某承诺支付拖欠工资的日期到后,仍然无力给付。刘某某等12人分别向宜宾市翠屏区法院、高县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苏某某支付拖欠的工资。
2022年底,刘某某等人拿到了判决书、调解书,但是苏某某仍然没有支付工资。刘某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批案件由邓以涛承办,他通过阅卷了解到,苏某某名下还有一辆混凝土泵车,这辆混凝土泵车是苏某某在购买某公司特种车辆时,该公司赠送给他的。
要想执行案件,联系苏某某是第一要务。然而,苏某某的电话始终无法打通,电子送达的传票也没签收。经查询,也未查找到苏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怎么办?邓以涛团队将申请执行人刘某某通知到庭,详细了解苏某某的相关情况。据刘某某介绍,苏某某当时首付了几百万元买了一批混凝土泵车,某公司根据营销政策奖励了他一台100多万元的混凝土泵车,这个车接回来后一直都是刘某某在开,挂靠在宜宾某商砼公司,目前该车好像被宜宾某商砼公司扣下了。
2023年2月1日,刘某某打来电话,说车子在宜宾市南溪区某地找到。随后,邓以涛团队会同法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并说明来意后,邓以涛将车辆扣押并张贴封条,准备雇拖车拖走。
此时,宜宾某商砼公司的法律顾问打来电话,就法院扣押车辆提出异议,认为车辆行驶证上的登记人不是苏某某,法院不应扣车。为了减小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邓以涛请示院领导后,决定“活封”车辆,同意宜宾某商砼公司继续使用。
次日,宜宾某商砼公司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解除对该车辆的查封扣押。经法官审查,再次确认苏某某将车辆挂靠在宜宾某商砼公司的事实,驳回了宜宾某商砼公司的执行异议申请。
然而,当邓以涛联系宜宾某商砼公司,准备处置车辆时,该公司却回复说车已找不到了,可能被苏某某的其他债权人扣了。经多次找寻,该车辆如石沉大海,没有了踪迹。
“刘某某,你好!请你再次协助我们找车。”邓以涛又一次想到了刘某某,因为他常年跑车,肯定有门路。
今年4月某天下午,翠屏区法院“执行110”接到刘某某的电话,混凝土泵车又找到了,停放在宜宾市三江新区某停车场。邓以涛再次会同法警赶赴现场,成功对车辆进行查封扣押。
今年6月初,翠屏区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该混凝土泵车,拍得款项70余万元。邓以涛在分配案款时,征得多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涉及翠屏区法院、高县法院的12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全部给付,剩余款项给付了涉苏某某的其他3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债权人。
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事关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翠屏区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凡是涉及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只要有确切的人财物线索,虽远必至、虽晚必至,不执行到位决不罢休,努力将胜诉农民工的“纸面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