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玉红正接待李某某 受访者供图
本报讯(记者向晓文)职工上班受伤了,用人单位拒不认可其受伤为工伤,难道职工就要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吗?7月2日,记者从凉山州会理市总工会了解到这样一起典型案例,在工会律师全力帮助下,最终为受伤职工追回了赔偿款。
2021年10月,家住会理市城北街道的李某某到某建筑劳务公司承建的某项目工地从事木工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务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李某某工资按每平方米23元计件计算,干多少得多少。
2022年3月2日,李某某在项目工地工作中,右脚脚趾不慎被钢管砸伤。后被送往当地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为:右足第一趾趾骨骨折、右足第一趾皮肤裂伤。
“当时,我感觉天都塌了,作为家里的顶梁柱,现在脚趾受伤,家里大小事情都无法分担,不仅没了收入还要支付医药费用。”李某某回忆说。
事后,李某某及家属多次与用人单位交涉,均无果。正当他无助之时,有朋友告诉他,有困难找工会。于是,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会理市总工会寻求帮助,希望能尽快拿到赔偿。
“你别着急,我们一定会帮你追回属于你的赔偿。”接待李某某的会理市总工会工作人员肯定地告诉他。当即,会理市总工会指派四川福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阮玉红全程参与办理此案。
受理该案件后,阮玉红律师第一时间与李某某取得联系,代李某某收集相关证据后,向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后来,李某某受伤一事被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
在阮玉红律师协助下,李某某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最终被鉴定为工伤10级伤残。
“有了伤残鉴定结果,就有拿到赔偿款的希望了!”拿到伤残鉴定报告时,阮玉红律师第一时间打电话对李某某说。
今年1月初,阮玉红律师代李某某向会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工伤保险待遇149530元。
前不久,在会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努力调解下,李某某与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李某某各类工伤保险费用106000元。截至目前,用人单位已经全部履行了该调解协议。
谈起该起工伤索赔案件,承办律师阮玉红深有感触,作为一名患有腿疾的律师,深知残疾带来的影响,如果放任公司对职工权益进行损害,那么受伤的职工身心都将受到更大的冲击。为此,阮玉红律师坚持为职工维权,经过近两年时间,终于让职工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