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15日极目新闻,8月10日,一顾客反映其在浙江温州一家餐厅就餐时损坏一根筷子,赔了餐厅100元。8月14日,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已接到相关投诉,正在处理。据了解,客人在餐厅消费额高达10000多元,工作人员称筷子是“免费使用的,但损坏肯定要赔偿”。
新闻很小,却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100元的赔偿”成为热点话题。有支持商家做法的,也有说商家格局太小的,也有人评论消费者“一万元都消费了,还在乎一百元的赔偿”……各方互相不能说服。
小事大热,必有反常。如果究其根本,还是在于期间每个人的理念侧重点不同,导致对这一事件的看法各不相容。
支持餐厅坚持要求顾客赔偿的,是坚持“免费使用,损坏赔偿”这一天经地义的理念,认为“消费是消费,赔偿是赔偿”,两者是不同的行为和概念,消费者也要为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假如人人都损坏东西不赔偿,餐厅的损失谁来买单?”这是一种一分为二把权利和责任分得清清楚楚的理念,在讲究规则和法治秩序的今天,显然逐步深入人心。这一理念本身没有什么错,更是法治社会所提倡的基本社会规则。
然而,餐厅服务业显然比较特殊。笔者认为,从成本角度来说,餐具特别是碗筷等属于易耗品,其损耗应当在餐厅的经营成本里进行整体核算。从经营服务来说,顾客的消费体验,属于经营服务的核心内容和最重要的追求,对高额消费者的“小气”,显然在经营服务上背离了核心追求。从规则层面来说,餐厅这一要求也并非完全没有问题,至少没有体现对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保障,在程序上有不小的瑕疵。比如,如果是需要顾客赔偿的内容,特别是容易掉落的餐具,应当进行事先提醒和价格明示,让顾客有权衡选择的空间。本事件中的顾客就表示,如果早知道这筷子这么贵还得赔偿,会让服务员拿走。
高档餐厅提供的主要是就餐的环境、使用物品的精致高档,为的是让消费者有更好的消费体验,这个消费体验里当然也包括了餐具的使用体验。收取的高额餐费,难道就是食材的成本吗?显然不是。许多普通的菜品,在高档餐厅里比普通餐厅高出数倍,餐具当然是其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此看来,商家的格局确实需要打开。
对服务业来说,口碑倒了,客人走光了,其他理念还有什么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