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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89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10-12

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

一场“无声”调解就此展开……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案件调解现场 受访者供图

本报讯(记者向晓文)10月11日,记者从雅安市天全县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近日成功调解一起涉聋哑人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由聋哑人王某某分期支付保险公司代偿款3000元。

2021年10月1日,王某某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与一辆宝马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后保险公司代王某某赔偿了车辆损失保险赔偿金7645元,但王某某迟迟未支付代偿款,保险公司遂提起诉讼。

天全县人民法院始阳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苏宝淋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王某某一家三口均为聋哑人,并且是低保户,家庭生活拮据,由75岁高龄的舅舅担任监护人。鉴于上述特殊情况,承办法官主动与王某某居住地镇政府联系,邀请熟悉其家庭情况的工作人员参与调解。

为方便王某某,天全县人民法院始阳法庭将调解现场搬到了王某某家门较近的地方。调解时,法官首先向保险公司阐明了王某某的家庭关系和经济状况,争取理解。

经沟通,保险公出于对社会特殊群体的关怀的角度,同意降低追偿金额,但要求王某某一次性支付。镇政府工作人员和王某某舅舅通过手势向王某某转达了保险公司意见和法官现场释明的法理。经过近2个小时的手势沟通和书写交流,最终达成由王某某3个月内支付3000元代偿款的调解协议。至此,一场融入了司法温情与社会善意的“无声”调解取得了顺利结果。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天全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采取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多元化解机制、优化司法供给等方式,最大限度消除残疾人诉讼不便,不断提高特殊群体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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