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调解现场 受访者供图
近年来,泸州市古蔺县总工会力推“一函两书”制度,加强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仲裁、诉讼之间有效街接,健全联动联调化解机制,探索职工维权新路径,2022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20件,涉及劳动者326人,其中调解成功2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100%。
“一函两书”给力 职工维权见实效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化,涉及职工权益矛盾纠纷不断增多,怎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效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成为工会工作当下思考的重点、难点。”古蔺县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县总工会制定了《监督意见书》和《监督建议书》。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及时发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用人单位签收《意见书》后无正当理由未整改或整改不完善的,该县总工会向劳动、应急、住建、环保、卫生等政府职能部门签发《建议书》,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目前,“一函两书”制度得到了政府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由于有了工会组织前期扎实的调查核实,政府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效率大幅度提升,职工权益得以及时保障。2018年至今,古蔺县总工会累计签发《意见书》109份,《建议书》14份,《提示函》4份,依据“一函两书”办理各类案件23件,涉及职工337人,涉案资金700余万元。
“一站式”司法确认 让职工维权更便捷
近年来,为促进调解成果及时落地见效,古蔺县总工会积极协调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县人民法院,对调解案件及时予以“一站式”司法确认。
首先,推行法官全程指导制度,由驻会法官工作站法官从案件受理、调解程序、材料收集、法律适用以及调解思路、调解方法等进行全过程业务指导,确保调解规范合法。
其次,实行全程无缝对接,开启司法确认便捷通道。对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有司法确认需求的,调解员帮助完成司法确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通知承办法官和仲裁员收取材料,承办法官和仲裁员收取材料后,当即进行司法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按程序制民事调解书和仲裁调解书,让职工维权方便快捷。
“调解+援助” 让职工维权“应援尽援”
目前,古蔺县总工会在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人民法律诉讼中心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室,简化争议案件调、裁、审程序,充分发挥调解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努力构建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社会调解优先、仲裁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化解模式。
特别是在人员相对密集的东段煤矿、四川郎酒集团、川酒酱酒基地等规上企业以及重点行业,创建驻点“劳动争议调解室”,推行领衔调解员制度,由古蔺县总工会统筹,按照企业、行业生产特点,从调解委员会抽选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作为领衔调解员,以企业工会、职代会、调解员等为主体,组建驻点调解室,前移服务阵地,将劳动人事争议发现在萌芽。
在进行调解的同时,实施法律援助,通过“调解+援助”,从源解头化解职工与企业间的矛盾,降低职工维权成本,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打通职工维权途径的最后“一公里”。自2022年推行领衔调解员制度以来,共设置驻点调解室9个,受理各类案件16件,涉案职工37人,涉案金额67.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