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务工人员肖某华向本报咨询称,他于2018年10月入职某室内设计有限公司任设计员。自入职以来,肖某华经常被公司安排隐形加班(从来没有发过加班费)。他想知道,单位让职工隐形加班,职工怎样才能追回加班费?
针对肖某华咨询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王律师指出,单位让职工隐形加班,职工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相关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追回应得的加班费。
王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具体维权方式如下:首先,劳动者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依法支付其应得的加班费;其次,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反映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劳动行政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再次,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劳动仲裁机构会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如果单位不履行裁决,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后,如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还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审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律师提示:隐形加班费是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提供实质性劳动后应得的报酬。虽然法律上目前没有专门的条款对其进行规制,实践中劳动者可以通过上述途径进行维权,但要注意保留加班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日志、录音、电子邮件、短信等)以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记者向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