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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04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3-06

花“高配车”的钱却拿到“低配车”?

律师支招:涉嫌欺诈,可要求“退一赔三”

记者向晓文文/图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龙先生向程律师咨询如何才能追回自己的购车损失

车主花钱购买“高配车”,拿到手却成了低配版,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家住重庆市潼南区的龙先生最近就遇上了这样的烦心事。3月3日上午,龙先生来到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希望能追回自己的购车损失。

案件回顾

据龙先生介绍,2024年11月6日,他和家人前往位于成都市双流区的成都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准备购买一辆汽车,汽车销售员小王接待了他们。当时龙先生看中了一款高配版丰田汽车,“现在买车可享受8000元补贴,算下来很划算的!”小王一边带着他们试车,一边给他们介绍相关购车优惠。最终,龙先生花了101500元购买了这款车。

春节期间,龙先生开着新车回老家,与一位购买了同款汽车的亲戚进行对比才发现,他出了购买高配版汽车的钱,拿到手的却是低配车,价格相差1万多元。“我打电话给销售小王,他却在电话里说绝不可能。”龙先生说,当他问小王何时能拿到购买补贴时,小王告诉他要想拿到车补旧车需在四川卖出,否则无法领到补贴。听到小王的话,龙先生才感到自己上当受骗了。龙先生曾多次找小王和该汽车销售公司协商均无结果,后来小王的电话就无人接听了。据公司负责人说,小王已辞职不在公司上班了。

带着龙先生的投诉情况,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成都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杨先生。他表示,公司绝不会将低配车当高配来卖,当时龙先生与公司签有购车合同,直接交给公司的购车款只有83800元。其他的17700元购车款龙先生是转给了小王个人的。目前,小王已辞职离开了公司,他们也联系不上,公司可以给龙先生1000元作为损失补助。至于购车补贴是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他们都是严格按政策办事,之前销售小王也给龙先生讲清楚了,如今旧车没在四川买卖过户,肯定是享受不了相关补偿的,公司也没有办法。“如果龙先生不同意调解意见,他可以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杨先生表示。

律师支招

“难道我就白白损失2万多元钱吗?”带着龙先生的问题,3月3日记者采访了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积焱。他表示,龙先生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汽车,双方就案涉汽车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合同应当约定车型、车架号及配置等重要内容,如果注明系高配车型,实际交车的是低配的话,则存在虚假宣传,对龙先生构成欺诈。龙先生有权撤销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并要求公司退还购买汽车的款项。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故龙先生可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程律师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可能出现实际购买产品的配置与宣传不一致的情况,应注意留存证据,在发现被欺诈后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经营者应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得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否则需要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后果。“龙先生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走法律渠道的。”程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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