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瑞)4月9日,记者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近日,该厅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校家长陪餐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学校职责、家长权利和义务、教育部门职责,规范家长陪餐工作流程,推动形成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家校合力,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校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
《指引》明确,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应全面推行家长陪餐,遵守《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家长陪餐坚持全过程透明,遵循家长平等自愿参与原则。幼儿园等其他类型学校家长陪餐工作可参照本指引执行。
在学校职责方面,学校应充分考虑办学规模、供餐方式、地理位置等因素,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家长陪餐相关事宜,并邀请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列席。开展家长陪餐的学校应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家长陪餐操作细则,细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流程、陪餐频率、餐费缴纳、评价反馈、定期研究、问题整改等。鼓励学校加强对陪餐家长的安全教育,确保陪餐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
在家长权利和义务方面,家长通过自主申请、学校组织可有序参与陪餐。家长可监督学校供餐菜品营养风味、菜品质量、分量、服务质量、食堂卫生状况和分餐用餐情况等;查看校园“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菜谱、食堂管理基本信息等公示内容;对学校供餐质量作出评价,反馈现场发现和日常收集学生就餐有关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向学校所属地区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直接反映突出问题线索等。同时,家长参与陪餐应当遵守学校有关纪律要求,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在教育部门职责方面,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辖区学校有序推行家长陪餐工作,并将家长陪餐实施情况纳入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日常监管内容,畅通家长陪餐问题反映直达渠道。要定期收集本辖区学校家长陪餐评价反馈意见,研判分析辖区内家长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合理建议,指导学校优化供餐管理、提升菜品质量。
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联合监管力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校园餐”专项督查,实现全年对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全覆盖”。用好审计监督手段,指导各地每年选取一定比例的中小学校开展“校园餐”内部审计,实现3年一轮全覆盖。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督促指导各地各校建好、用好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监督力量,常态化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全面推行“码上举报”,依托“有事找纪检”投诉举报平台,畅通“校园餐”投诉举报渠道,确保群众反映“校园餐”问题线索及时解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