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过调解,工人拿到工资 受访者供图
6月11日,在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法院龙华法庭,一场牵涉5名农民工切身利益的5起劳务工资纠纷,在龙华法庭、龙华镇政府综治中心、龙华镇司法所、龙华镇派出所的共同介入和高效联动下得以化解。因工程结算纠纷而被拖欠几年的25000余元农民工工资最终由工程发包人当场代为支付,农民工兄弟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三年前,被告从发包方(第三人)处承包房建工程,随后雇佣5名原告参与施工。工程过半,被告与发包方因建设问题产生矛盾,工程被迫中断。5名农民工前期投入大量劳力,25000余元劳务工资却因被告与发包方互相推诿而长期悬置。被告以“未与发包方结算”为由拒付,发包方则坚称已支付被告部分款项并自行负担了后续完工的人工费,拒绝再付。双方围绕合同总价、超支责任争执不下,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复杂的承包合同纠纷中岌岌可危。这笔被拖欠几年的劳务工资,对农民工家庭而言是重要的生活来源,他们曾多次与被告协商催讨未果,陷入无奈与焦虑之中,迫于无奈向基层组织寻求帮助。
得知这一情况后,龙华法庭负责人蒋唯敏锐意识到,此案涉及民生根本,时间紧迫,单靠司法程序可能耗时较长,不利于及时保障农民工权益。法庭迅速启动基层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主动联合龙华镇政府综治中心、龙华镇司法所、龙华镇派出所组成联合调解工作组,形成化解纠纷的强大合力。
调解现场,各部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协同效应:龙华法庭精准释法明理,阐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及各方责任,尤其指出在发包方未结清工程款情况下,可依法要求其承担先行清偿责任的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为调解奠定坚实法律基础。综治中心发挥统筹协调枢纽作用,搭建高效沟通平台,组织各方有序对话,确保调解进程顺畅。司法所调解员运用丰富群众工作经验,耐心细致疏导工人情绪,同时向承包方阐明利害关系,引导其理解农民工困境。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为调解工作提供良好环境保障。调解工作组采取“背靠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策略,一方面向被告和第三人清晰阐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法律后果及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另一方面,引导第三人认识到,作为工程发包方,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有法定监督责任,依法可承担先行清偿义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经过多轮耐心细致地工作,最终促成第三人同意当场代被告支付所拖欠的全部2万余元工资。
屏山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继续深化与各基层治理单位的协作,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