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路上,工会始终在职工身边跨省协作 成都武侯区法院为农民工千里追薪遂宁市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召开“好借好还”的闭环不能卡在最后一关“无需缴纳社保”约定无效 9月起司法新解释施行“仲裁+就业”让劳动者维权寻岗无缝衔接职工“旷工一天即解雇”,用人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启航新学期 法治进校园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4253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9-06

讨薪路上,工会始终在职工身边

记者向晓文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调解现场  受访者供图

“有困难找工会,这绝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四川汇某鞋业有限公司职工李永红等41名职工对这句话有很深的体会。9月3日,李永红谈起此次讨薪经历,他仍十分感慨,“要是没有工会帮忙,我们被拖欠的工资不知道何时才能拿到!”

据李永红介绍,2024年2月,春节过后,绝大多数企业都复工复产。然而,四川汇某鞋业有限公司却因没有订单而停止生产。其间,公司准备半夜拉走设备,被近百名职工拦下。

当年2月23日,部分职工到广元市苍溪县信访局和经信局上访,一部分职工聚集在工厂。正当职工们无计可施时,有人告诉他们遇到困难可以找工会,于是,他们第一时间向苍溪县总工会寻求帮助。得知情况后,苍溪县总工会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经与该公司上级单位四川季某鞋业有限公司协调,初步提出苍溪公司因停产其公司员工可到成都总公司继续上班的解决方案,但未得到部分职工的认可。

随后,苍溪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经信局、县仲裁院、县劳动监察大队召开四川汇某鞋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处理联席会议。会议商定:协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的企业职工向县劳动人事仲裁院提起仲裁;县总工会、县司法局指派律师给予该企业职工法律援助。

多次协商未果后,苍溪县总工会聘请的维权律师全力以赴,帮助李永红等41名职工向苍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被申请人四川汇某鞋业有限公司、四川季某鞋业有限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合计60余万元。

最终,苍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作出终局裁决:被申请人四川汇某鞋业有限公司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合计60余万元,四川季某鞋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很快,四川季某鞋业有限公司向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终局裁决的申请。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调查和审理,于今年5月9日作出裁定,维持了终局裁决,驳回了四川季某鞋业有限公司的撤销申请。

“有了法院的裁决,我们终于看到希望!”李永红欣慰地说,接下来,工会律师仍然全程跟踪,监督四川季某鞋业有限公司履行仲裁裁决。截至目前,四川季某鞋业有限公司向41名职工支付了仲裁裁决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合计60余万元。至此,41名职工被拖欠一年多的工资,终于案结事了。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四川工人日报融媒体数字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拂林园4号楼   邮编:1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