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聚焦202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提升消费品质”,坚持问题导向和靶向施治,瞄准数字消费、情绪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中的突出问题,纵深推进“春雷行动2026”,近日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民宿旅店对消费者提出的退款要求予以拒绝、拖延案
成都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金牛支队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金牛区享居民宿旅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还未实际入住的住宿费用要求予以拒绝、拖延的违法线索。
经立案查明,消费者通过网上平台向当事人订购了两晚住宿,共计2800元。消费者在使用一晚后,因行程变更,提出取消第二晚住宿并要求退还对应已付款项1400元。当事人于当日告知消费者可将该房间住宿重新上架售卖,并将售卖款全部退给消费者,以满足消费者的退款诉求。因当晚该房间未重新销售成功,故当事人认为其无法退款。
截至执法人员与消费者联系确认时,其仍未收到退款。当事人拒绝、拖延消费者退费要求的行为属实。最终当事人重新与消费者进行协商,并退还消费者14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退还了全部款项,2026年1月23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教育咨询公司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根据举报,成都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武侯支队对成都知合思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和消费者签订的“24年36小时极速圆梦班”“25年名师专辅特招班”“25考季-大师尊享护航班”等制式合同中,存在如“提交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均不享有任意解除权”等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的合法权利,以及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2026年2月14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警告,并罚款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