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务工人员李某来电咨询称,他在一建筑工地从事钢筋工工作,前段时间在施工过程中他不慎从脚手架坠落受伤。李某发现自己并未与建筑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受伤后公司否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拒绝为其申请工伤认定。李某问:在工地受伤没签劳动合同,公司不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针对李某咨询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杨志元律师。杨律师认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劳动者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并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维护自身权益。
杨律师表示,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因此,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符合上述情形,劳动关系依然成立。
杨律师还指出,在工地受伤且公司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需要主动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这些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综上,杨律师认为,工地受伤即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然可以通过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件、考勤记录、工友证言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进而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记者向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