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山西长治市沁源县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这次惨重的事故再一次告诫我们:安全不可失守,生命不容侥幸。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切实守护好每一位职工的生命安全。
患生于所忽,祸发于细微。安全生产最忌讳的就是放松警惕、抱有侥幸心理。回头来看许多生产安全事故,并不是偶然发生的,而是由于思想上长期懈怠、缺乏防范意识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安全管理中有一条著名的“海恩法则”,即每一起严重的事故后面都伴随着29次小的事故、300次没有出现事故的征兆和1000个潜在的问题。如果管理上麻痹大意、思想上不够重视,隐患就会慢慢积累起来,等积累到一定程度,安全防线就会被突破,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守护好职工的生命安全,企业首先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现实中,有的企业受到利益驱使,为了抢工期、赶进度,却随意简化安全程序,减少安全投入,甚至明知有危险还要冒险施工。这种只顾经济效益而不顾职工安全的行为是对生命的不尊重,也是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挑衅。企业要吸取血的教训,牢记“安全生产无小事,须臾片刻不可放松”,把“不安全就不生产”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守护好职工的生命安全,关键要加强重点行业的风险管理。矿山、危化品等行业风险大、隐患多,历来都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对于高危行业要进行有效的管理,不能等到出事之后再去补救,而应当事前积极干预。要重视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积极淘汰落后产能、更新陈旧设备、改进生产工艺,弥补硬件方面的不足。同时,还要借助信息化、智能化的手段建立起风险动态监测预警系统。这样才能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把安全生产由被动的“事后整改”变成主动的“事前预防”,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守护好职工的生命安全,还需要有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安全监管的重点是落实到位、较真碰硬,不能只开会、发文件、留痕迹。要把监管力量下沉到一线,直接面对现场、面对问题、敢于碰硬。要严格遵守安全执法标准,不能为了改善营商环境就放松对监管的要求。对于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多次出现问题的企业,要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处罚,并进行公开曝光。这样才能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变成一条不能逾越的高压线。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只有把责任落实到人、监管到位、常抓不懈,才能筑起一道牢固的防线,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