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袁玉华文/图)10月29日,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白酒园区法庭联动黄舣镇综治中心、村社力量,成功调处一起邻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周某和刘某为乡邻。周某称自家竹子被刘某砍伐,向江阳区法院起诉要求赔偿1.8万元;刘某随即提起反诉,主张案涉土地由村集体分配其使用,长期被周某占用,诉请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该案看似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实则是延续40余年的土地争议,双方积怨较深。承办法官表示,如果简单一判了之,矛盾隐患难以彻底消除。
为摸清矛盾根源,江阳区人民法院白酒园区法庭承办法官主动对接镇综治中心,到争议地块实地查看,走访周边知情村民,核实土地使用历史情况,同时联合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村社干部共同参与调处,凝聚多方力量协同做工作。
调解现场,法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村社干部分工配合。经过多方耐心沟通,双方慢慢放下对立情绪,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