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黄瑞)2月21日, 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由省民营办(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委政法委评选的“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公布。
经公示,十大典型案例名单已确定。具体如下:1.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锂电池换电企业消防安全隐患助力民营企业规范发展行政公益诉讼案;2.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成都某食品有限公司被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3.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办理的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某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4.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张某等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5.泸州市工商联协调处理四川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工业用地产权分割案;6.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从事裱花蛋糕经营的小经营店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不予行政处罚案;7.巴中市平昌县人民法院办理的四川省巴中某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与巴中市巴州区某镇人民政府合同纠纷案;8.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办理的四川某物流有限公司及五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9.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什邡市某行业协会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报告收费案;10.南充市司法局协调处理南充市某花炮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据了解,评选出的十大典型案例均为各地协调解决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大困难及问题、有力推动本地本部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工作的案例,集中反映了相关办案单位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新理念、新思路,助力提炼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新规则、新机制、新措施。
评选出的十大典型案例全面广泛覆盖省内川南、川东北、成都平原地区多区域,涉及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等多部门,包含司法诉讼类、司法非诉类、执法类、多元解纷等类别,全面体现全省多部门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上稳步发力协作配合,全力护航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