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向晓文
3月15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商务厅联合举行“保护消费权益提振消费信心”新闻通报会,通报了2022年度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
据介绍,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关注民生领域消费痛点、维权难点,呈现出立法保护与司法保护齐头并进、行政保护为安全放心舒心消费保驾护航、社会保护织牢织密消费权益“保护网”三大特点。
在立法保护与司法保护方面,聚焦消费安全,省司法厅审查修改《四川省盐业管理条例(修订)》时,从盐产品生产、流通、专营等方面作出规定,加强食盐质量管控;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四川省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卫生规范》地方标准;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37件,督促查处、没收假冒伪劣食品、药品2.2万吨。聚焦新业态规范,省委网信办制定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医疗美容网络直播领域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省消委围绕《反不正当竞争法》《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试行)》等8个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修订,提出40余条意见建议。聚焦弱势群体保护,四川高院组织开展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一审受理养老诈骗案件97件378人,总涉案金额87.6亿元,引导退赔财产4.5亿元。
行政保护如何为安全放心舒心消费保驾护航?
省委网信办对网络市场、医疗美容、养老诈骗等问题集中领域展开专项整治行动,查删处置网上有害信息1.2万条。省公安厅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全省立案2341件,涉案金额53亿元,组织销毁侵权假冒商品110余吨。省文旅厅针对网络文化市场、文旅行业养老诈骗开展专项行动,检查经营单位1600余户。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部署开展“铁拳”“春雷”等专项行动,查办案件5.9万件。省药监局围绕农村药品安全、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经营、新冠病毒疫苗保质稳价,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省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9095件,涉案金额1.1亿元。
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促消费6条措施,聚焦餐饮、零售等受疫情冲击严重领域,撬动消费477亿元。省卫健委推动全省建设互联网医院262家,571家医疗机构开展预约诊疗,优化群众医疗体验,查处医疗美容违法案件174件,办结医疗美容相关举报1469件。省通信管理局开展行风纠风、电信服务提升、5G服务质量提升三大专项工作,全年电信用户申诉率同比下降60%。人行成都分行搭建省市县三级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体系,打造12363暖心热线助力金融消费维权,全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10.9万场次,覆盖5377万人。四川银保监局组织开展银行保险机构监管评价、侵害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等工作,办理相关投诉2.4万件,积极推动金融服务适老化工作,全省配置老年设施网点1.6万个。
社会保护如何织牢织密消费权益“保护网”?
据介绍,2022年,全省各级消委组织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发挥共治平台优势,动员团结社会各方力量,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省消委与甘肃、青海、西藏等省(区)消协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香港、澳门、福建等10地消费者组织签订泛珠三角区域消费维权合作协议书。川渝协作进一步深化,省消委会与重庆市消委会共同提起全国首例跨省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联合开展盲盒APP调查、约谈违规企业,建立川渝消费维权百名专家库。遂宁与重庆潼南消委、法院共同研究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内江、自贡、资阳、泸州、宜宾联合重庆相关区、县举办消费维权知识竞赛,绵阳、南充、德阳、巴中、眉山、甘孜在春节、五一节、国庆节等重要消费节点,与重庆相关区、县共同发布消费提示警示。阿坝联合苏州、黄山等旅游重点城市共同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省消委联合四川省高院、省检察院下发《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工作机制》通知,围绕消费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等方面建立系列协作机制。会同泸州、内江、资阳市消委,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共同研究编制《重点领域消费纠纷调解指南》,为一线调处人员提供参考。内江、泸州、乐山、广安等市消委与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自贡市消委协同法院、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自贡市消费纠纷诉源治理服务中心”,2022年成功处置群体性消费纠纷94件。绵阳市消委建立消费维权“三级调解机制”,发挥行业组织和社区调解优势,把纠纷化解在基层。
各地消委组织创新采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方式,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督促经营者积极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主体责任。其中,成都高新区消协通过消协平台公示各部门消费投诉信息;内江市消委在公交车、商超公示调解失败案例;广安市消委创立“黄牌警示”公示方式。针对预付式消费维权难题,宜宾、德阳绵竹率先推进“单用途预付卡”款项第三方存管,用市场化方式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