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袁玉华文/图)“谢谢,谢谢你们,我终于拿到这笔钱了!”10月31日上午,在泸州市江阳区方山镇调解室,村民梁某某握着江阳区司法局方山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连声感谢。
今年9月17日,家住宜宾市江安县的梁某某来到方山司法所求助,反映其承包方山镇村民饶某某家修整院坝时垫付的近14万元材料款,在工程验收后仍未收到该笔款项。接到该案后,方山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梳理案件情况与争议焦点, 敏锐地发现案件标的额较大、双方当事人矛盾较为突出。
为及时化解纠纷,防止矛盾升级,方山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行动,于当天下午走访当地干部及相关群众,了解事情原委,厘清双方争议焦点。经调查核实,梁某某在运输条石时压坏村级公路,饶某某担心付钱后村委会让自己赔偿修复,便以此为由拒不付款。对此,工作人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倾听意见、释法说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在多次走访、充分收集证据、倾听多方意见后,10月31日上午,方山司法所工作人员把梁某某与饶某某双方集中到调解室进行调解。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针对双方诉求与主要矛盾,条分缕析地向双方讲解了民法典中承揽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告知双方应负的法律责任。
经过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共识,握手言和。饶某某全额支付了拖欠款项,梁某某也当场主动联系村委会商谈修复村级公路等事宜。至此,该起承揽合同纠纷得到顺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