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武法宣记者向晓文)11月7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发布一起涉及近百万元劳务费的执行案件,申请人某劳务公司和被执行人某水泥公司在诉讼阶段达成调解协议后,某水泥公司却“摆烂”到底,拒不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前不久,武侯区法院执行人员驱车赶往甘孜州泸定县,开展案件执行工作。
2020年,某劳务公司和某水泥公司签订协议,为后者提供设备维修服务,劳务费共计140多万元。但从2021年3月起,某水泥公司就停止支付劳务费。无奈之下,某劳务公司将某水泥公司起诉到武侯法院。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某水泥公司拖欠的90余万元劳务费分10期支付,到2022年4月履行完毕。然而其后某水泥公司却一直没有支付劳务费,经多次催促无果,某劳务公司便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后,承办法官立即安排执行人员前往泸定。到了水泥厂后,水泥公司的负责人声称不在公司里,只派了一个财务人员出面解决。执行人员态度坚决地告诉水泥公司的负责人,法院到水泥厂是要解决劳务费问题,他必须出面配合解决。在执行人员的催促下,该负责人在半小时后出现在公司里。
一见到执行人员,水泥公司负责人声称并非有意拖欠劳务费,而是企业经营面临困难,真的拿不出钱。面对被执行人惯常使用的说辞,执行人员问起另一个问题:“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你们公司运营资金是通过其他途径在流转,是否确有此事?”水泥公司负责人没想到法院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十分了解,一时语塞,虽然没有直接承认,但也未否认。执行人员耐心地做起了负责人的思想工作。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现场支付20万元劳务费,剩余劳务费每个月支付8万元。同时,执行人员在公司、工厂显眼位置,张贴了法院封条,查封了部分厂房、原料,确保被执行人不会擅自处置财产,损害申请人的利益。至此,涉及数十位工人近百万元劳务费的执行案暂告一段落。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会继续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和解协议,兑现申请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