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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34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11-09

公司部门合并,员工坚决不同意调岗构成严重违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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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成都的李先生来电咨询称,其经营的公司最近因业务结构调整,公司有的部门将进行合并,员工岗位也随之进行了调整。但有员工坚决不同意调岗安排,并拒绝到新岗位上班。李先生问,公司部门合并,员工坚决不同意调岗构成严重违纪吗?

针对李先生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杨志元律师。杨志元律师指出,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但岗位调整应当具有正当性、合理性。员工拒绝合理调岗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杨志元律师指出,企业基于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决定企业人、财、物的管理与使用。根据市场经济条件的变化,企业对员工工作岗位或场所进行适时地调整属于公司自治的范畴。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不仅仅要保护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更不能忽视用人单位合法的经营权益。但调整工作岗位涉及员工的重大利益,该种权利又应当受到严格的限制。

杨志元律师认为,用人单位单方作出调整工作岗位的,其调岗应当符合正当性、合理性的要求。所谓正当性,是指用人单位调岗的事由和动机是否正当。如调整岗位是因为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原岗位撤销等正当原因,而不是为了变相逼迫劳动者主动辞职或变相降低工资待遇。所谓合理性,是指调整后的岗位应当与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学历等相匹配,如将公司高管调岗为公司保洁则显然不具有合理性。同时,杨志元律师指出,拒绝调岗是否构成严重违纪还应当考察双方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或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杨志元律师认为,员工拒绝用人单位因经营需要作出的具有正当性、合理性的调岗安排,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制度认定其构成严重违纪。 记者向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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