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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84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9-12

“庭审现场”变“警示课堂” 干部职工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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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伍永杰)9月7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川蜀南文旅集团、宜宾丝丽雅集团、宜宾环球集团、国网翠屏区供电分公司等单位共计20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22年,被告人戈某在担任宜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安全技术科副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建设工程项目日常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文明评分、标化工地评选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共计133.88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受贿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翠屏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审理。当天的庭审中,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核实,控辩双方就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控辩意见。经过法庭调查、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此次公开庭审活动,翠屏区法院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公职人员要提高政治觉悟,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底线思维,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权力观、价值观,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秉公履职、依法用权,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和职责。

庭审结束后,旁听干部职工纷纷表示:“旁听一次,受教终身。作为公职人员,我们将以案为鉴,自警自省,更加敬畏手中权力,遵守法律,恪守底线,谨慎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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