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向晓文)11月22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发布20款洗衣凝珠比较试验分析报告。报告显示,“贝纯”“4D”“蔬果园蓝盾”3款样品的单颗体积,“蓝漂”去污力均未达标。
据了解,此次比较试验的20款样品由重庆市消委会、四川省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线下实体店和线上电商平台上随机购买,购买价格从12.9元到108元不等。
比较试验样品标签明示统一采用的《洗衣凝珠》(QB/T5658-2021)作为测试依据,对与产品明示执行标准不一致的样品,所测数据只用于比较分析,不作判定。在稳定性、安全性、使用性测试方面,主要的依据为《洗衣凝珠》(QB/ T5658-2021)、《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的测定电位法》(GB/T6368-2008)等国家标准以及商品明示标准等。
在稳定性指标的外观项目测试中,《洗衣凝珠》规定的标准是单颗凝珠体积不小于10毫升,以防止婴幼儿误食。本次比较试验有3款样品的体积只有9毫升,没有达标,分别是贝纯香氛洗衣凝珠、蔬果园蓝盾除菌香水洗衣凝珠、苏宁宜品樱花甜香柔护杀菌洗衣凝珠。
耐干项目对失重率的要求是≤15%。失重率超标,意味着样品受地域气候影响较大,不利于运输和储存。经测试,两款样品的比重率超标,H&3洗衣凝珠盒装108颗失重率达22%,蓝漂香氛洗衣凝珠达30%。
耐湿项目对增重率的要求是≤15%。经测试,两款样品的增重率超标,贝纯香氛洗衣凝珠达19%,滴露除菌洗衣凝珠达18%。
《洗衣凝珠》规定洗衣凝珠的去污力应大于等于标准洗衣液去污力。本次比较试验中,蓝漂香氛洗衣凝珠对JB-03(人工模拟皮脂污渍)污布的去污力未达到标准要求。
《洗衣凝珠》并未对总活性物含量提出要求。该指标直接关系洗衣凝珠去污能力及生产成本,本次比较试验将此项目作为对清洁能力评估的辅助项。
经测试,好爸爸樱香柔软亲肤洗衣凝珠、可贝塔洗衣凝珠两款样品无法完成过滤,因此,不参与此项目的比较。其他18款样品的总活性物含量在27%至85%之间。
重庆市消委会、四川省消委会根据本次比较试验结果并结合消费者日常投诉的情况,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洗衣凝珠产品时要注意“选看挑放”,使用时避免湿手抓取。
选店铺,消费者应尽量到正规经营场所和知名电商平台购买,选择证照齐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有保障、信誉度高的店铺购买。
看标识,购买产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的标识信息,不要购买“三无”产品或夸大宣传的产品。可以查看店铺展示样品,质量较好的洗衣凝珠无粘连、无渗漏,内腔液体透明亮丽、不浑浊。
挑包装,洗衣凝珠与果冻、糖果之类的食物外表相似,容易被婴幼儿误食。消费者应挑选外包装有儿童安全锁的产品,可以有效防止儿童意外打开包装误食,注意挑选包装密封性好的产品,防止由于过于潮湿或者干燥导致洗衣凝珠破裂。
巧取放,洗衣凝珠遇水即溶,接触过多容易导致皮肤过敏脱皮,使用时要避免湿手抓取。为使洗衣凝珠充分破膜、溶解,在使用波轮式洗衣机洗涤衣物时,可将洗衣凝珠放置在洗衣机桶后壁出水口下方。如使用滚筒式洗衣机,可将洗衣凝珠直接放置在洗衣机转桶底部,不必放入料盒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