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记者从省消委会获悉,2023年,全省各级消委组织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6.6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895.38万元。那么,这一年来,全省各级消委组织有哪些创新做法,值得推广呢?
多元化解消费纠纷 持续深化维权实践
2023年,省消委会率先全国制订消费者组织调处消费纠纷地方标准《四川省消委组织消费投诉处理规程》,在遂宁海龙凯歌景区等建立省消委会消费维权工作站,举办消委组织调解技能培训班、消费维权工作站培训班,连续10年举办“优秀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促进纠纷调处人员技能持续提升。
省检察院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79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65件。省法院依法审理涉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深入调研消费侵权审判问题,数条建议被最高法院司法解释采纳。司法厅调处消费纠纷1.6万件。省卫生健康委深入推进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医疗投诉量同比下降4.43%,医疗事故同比下降51.28%。省保险协会受理消费咨询5028件、化解率93.4%,处理投诉3599件、成功率68.3%。省房地产协会成立10余个维权中心,推进房地产纠纷化解,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保障放心舒心消费
省公安厅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全省立案1372件,化解消费纠纷警情5.26万条,防止电信网络诈骗140万人次、避免经济损失0.58亿元。省市场监管局着力改善消费维权环境,接收诉求60.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4亿元,新增放心舒心示范创建单元6628个,重点经营者公示延伸至139个县(市、区),投诉自行和解量提升2.7倍。省药监局查办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6820件,涉案金额1.3亿元。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恢复和扩大消费”22条措施,加快形成促消费长效机制。教育厅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发布消费提示367条,发放倡议书156万份和宣传片、动漫等1650条。财政厅安排各类资金3.15亿元,保障市场抽检、监测和执法等活动。
省委网信办专项治理网络生态,巡查1.3万余个重点网站平台的虚假广告、恶意营销等有害信息,开设“涉仿冒诈骗类信息”举报专区。省广电局停播广播电视虚假广告18条(次)、医疗养生类广告43档,设立24小时虚假违法广告投诉电话,办结信访投诉516件。省通信管理局全力提升电信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连续五年满意。
不断深化区域协作 着力延伸维权半径
省消委会组织首届川陕甘消费体察,与内蒙古、陕西签订消费维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青海建立异地消费维权机制,与渝陕甘青藏联合发布消费提示、典型案例。川渝联合举办第二届消费与发展论坛、消费维权协作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消费者满意度工作研讨会、综合能力培训,联合开展儿童预包装零食消费调查,出台川渝跨省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规范,累计受理跨区域消费投诉324件,及时办结298件,为两地消费者挽回损失1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