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提前退休 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成都发布消费警示受伤后无法认定工伤 律师助力追赔偿绵阳三台县货运行业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会四川法院涉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发布合同里有约定,公司就能单方面对劳动者调岗吗?服务新就业 送法到基层心有所“暑” 与法“童”行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3927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7-20

受伤后无法认定工伤 律师助力追赔偿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当事人正向王强律师(右)咨询工伤赔偿事宜

本报讯 (记者向晓文文/图)7月19日,27岁的苟某再次走进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将相关病历、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劳务合同等资料提交给办案律师王强,希望律师为其申请工伤认定,能尽快为其追回工伤赔偿。

据苟某介绍,他系雅安市宝兴县人,今年3月14日,他入职某地质勘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勘查公司”)从事地质勘探工作,在青川县一项目工地上班。他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约定月工资为8000元。

同年4月6日下午,他上班时不慎摔伤,导致右脚多处骨折,住院10天后出院,其自行垫付了全部医药费。住院期间,项目工地现场施工负责人马某德向他支付了3月14日至31日的劳务费共计4645元。4月24日,马某德委托董某某与他签订了一份《赔偿协议书》,由马某德支付医药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偿金等38000元。马某德通过转账支付了此笔款项。

事后,苟某多次找到勘查公司称,他所受的伤系工伤,希望能申请工伤认定,能依法获得相应工伤赔偿。对此,勘查公司认为苟某是马某德雇用的工人,并且马某德已支付了38000元赔偿款,此事已作了结。面对勘查公司的强硬态度,加上自己不熟悉相关法律知识,苟某十分无奈。

今年5月的一天,苟某路过时突然看见了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于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他走进了进去。没想到值班律师王强热情接待了他。了解详细情况后,王强律师告诉苟某,要想申请工伤认定,需先确认与勘查公司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看到苟某无助的眼神,王强当即决定作为苟某的代理人,整理并收集相关证据。在王律师的帮助下,很快,苟某向广元市青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自今年3月14日起苟某与勘查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

今年6月20日,青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开开庭。勘查公司代理人辩称,公司未与苟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苟某不受勘查公司管理,公司也不向其发放工资,苟某与现场施工负责人马某德是劳务关系。

针对勘查公司的答辩,王强律师据理力争,现场向仲裁委提供了勘查公司与苟某签订的劳务合同、马某德的微信聊天记录及工友证言证词。“虽然马某德代为公司向当事人支付了劳务费,但马某德系勘查公司现场施工负责人,以上证据足以证明,苟某与勘查公司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王强律师反驳道。

今年7月8日,青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苟某与勘查公司之间自今年3月14日存在劳动关系。

“既然苟某与勘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下一步就是申请工伤认定了,拿到赔偿指日可待。”王强律师对苟某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后,还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做出伤残评定,最后按照伤残等级,对工伤赔偿进行测算,最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工伤赔偿款。

“我们会一直陪着职工,走完每一项法律程序,直到为其拿到全部应得的工伤赔偿。”王强律师充满信心地说。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四川工人日报融媒体数字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拂林园4号楼   邮编:1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