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向晓文)7月29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公告,面向全省消费领域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公开征集消费维权工作站。
据了解,具体征集条件为本单位已建立消费争议解决机制或制度,有专人从事消费争议解决工作,能开展涉及本单位消费争议的咨询、受理和处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其他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适应的办公条件;行业协会作为申请人的,应当属于经批准成立的行业协会,工作情况开展良好;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应当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能引领行业规范发展,积极推动消费争议化解的重点企业。消费维权工作站有效期为2年。
公告指出,此举是为了发挥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在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示范作用,整合社会力量,延伸维权领域,建立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提高消费纠纷化解质效。
据悉,四川省消委会目前已在保险、通信、旅游、珠宝等行业建有30家消费维权工作站。根据四川省消委会《消费维权工作站管理办法》,维权工作站共有宣传、执行国家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受理和依法和解消费者与本行业、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消费纠纷等7项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