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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工作,轻松高薪”“0投入0成本,一个月发财,两个月暴富”“在赌场打下手就月入五万”……在境外不法分子虚构的高回报诱惑下,不少人深信不疑,甚至选择冒险偷渡境外“淘金”。然而,等待他们的不是“泼天富贵”,而是“高墙”和“铁窗”。近日,成都高新法院审结了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
2023年3月,李某、高某(另案处理)、张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杨某(在逃)的介绍下以到境外赌场挣高薪为目的,偷渡至缅甸实施敲诈勒索和电信诈骗。在偷越过程中,李某负责与杨某联系、收到杨某支付的费用后支付路途支出,带领高某等人一起偷越国境。在缅甸期间,李某等人被带至位于邦康城边的一个园区内,采取在社交软件上将自己伪装成美女的方式添加男性好友,而后引诱对方进行裸聊,同时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对方的隐私照片以及手机信息,以此进行敲诈勒索。之后,李某被转移至勐能县“洗衣厂”园区,采取在社交软件上将本人包装成高富帅或成功人士的方式添加中年女性为好友,骗取信任后,诱导对方进行投资理财,以达到骗取对方钱财的目的。2024年1月,李某在跟随诈骗公司转移过程中被缅移民局挡获后移交国内。
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应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李某在境外诈骗窝点从事诈骗活动累计时间超过三十日,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某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遂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法官提醒,警惕境外“高薪工作”陷阱,切勿被“境外高薪招聘、包机票、包吃住、包签证、不限学历”等花言巧语所迷惑。天上不会掉馅饼,更不要试图通过违法手段偷越国(边)境,前往境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应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规定,切莫非法出入国(边)境,以身试法,触碰法律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