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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46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1-06

四川强化职工婚假执行力度

明确婚假期间为带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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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向晓文)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加大职工婚假规定执行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严格落实职工婚假制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为积极生育支持政策落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强调,保障职工婚假权益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重要内容,对提升职工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须提高思想认识,将其作为保障职工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婚育政策的重要措施抓实抓细。在婚假标准执行上,用人单位须严格遵循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假期规定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指导意见,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依法享有相应婚假天数。

针对职工关切的待遇问题,《通知》明确婚假期间为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应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严禁以任何理由扣减、拖欠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同时,用人单位需建立健全婚假申请与审批制度,职工提交申请及必要结婚证明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批准,鼓励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采取灵活休假方式。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执行婚假制度、不支付婚假工资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布。要求各地畅通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维权渠道,及时处理相关诉求,并通过媒体平台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倡导用人单位树立人本理念,营造尊重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风尚。

此次《通知》的印发,进一步细化了婚假制度执行要求,为职工婚假权益提供了坚实保障,也将推动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温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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