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向晓文)“当我们遇到欠薪后,工会聘请调解员帮我们协调,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拖欠多年的工资有希望了!”12月29日,当农民工王思田从调解员王三民手中拿到资阳市雁江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人民调解协议书》时,激动不已。
据王思田介绍,2016年5月,他组织10多名农民工到包工头吴某军承包的资阳市雁江区某条道路施工,1个月左右施工完毕,吴某军共拖欠其劳务费33400元。经多次催要,2017年12月底,吴某军支付了13000元,尚欠20000余元却一直未支付。
多次讨要无果,王思田将吴某军告到雁江区人民法院。因事实清楚,案情简单,该法院立案庭建议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2021年9月,雁江区总工会、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共同成立了资阳市雁江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4名调解员对职工劳动争议案件全力帮忙调解,调解成功后可申请出具调解书或进行司法确认,若当事人方不履行,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当事双方同意,雁江区人民法院指派雁江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三民开展调解。王三民多次与包工头吴某军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吴某军与王思田达成协议书,并进行司法确认:2023年1月22日前付10000元,4月30日前付剩余10000元。同时协议书上约定,“如果吴某军任意一期未足额支付,则吴某军需向王思田支付利息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