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唐宇)近日,成都金牛区法院司法释明中心接待了12位特殊的当事人,他们都是因某公司从2014年欠付工资至今未得到解决的劳动者。
负责接待的法官在审查劳动者提供的证据后发现,公司曾于2019年向劳动者出具工资欠条,载明欠付的工资金额和支付时间,同时根据劳动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并结合现场对公司经营状态的调查,法官初步判断案件具有申请和送达支付令的基础条件,一是支付令作为督促程序产生的诉讼费用相对于普通诉讼程序更加“相因”,二是支付令履行时间较短,案件可以尽快进入执行程序在第一时间对公司财产进行查控。法官告知劳动者,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方式实现债权。
但是,支付令的实现也是有前提条件的,即法院能向公司送达支付令以及公司对支付令未提出实质性异议。 劳动者在权衡利弊后,当即决定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官立刻组织人员当场指导劳动者书写支付令申请书并提交证据, 同时在司法释明中心平台为劳动者办理立案登记。此后,承办法官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在法官的劝说下,郑某最终同意来法院接受询问, 签署法律文书。郑某表示,对欠付工资的事实和金额均无异议,并签署了法院向公司发出的支付令。
此次劳动者专门送来锦旗,同时感叹道:“我们万万没想到,除了打官司,还能有支付令这么便捷、快速的方式帮我们拿到工资。法院短短几天时间就解决了困扰我们8年的难题,让我们真切感受到法院‘司法为民’的力度、速度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