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网约车租赁合同范本免密支付如何才能“免”得安心助推劳动纠纷“就地”化解这四大问题,你中过招吗?加班费可以用过节费抵吗?四川曝光“鬼秤”典型案例青白江区举办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及技能竞赛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3978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9-21

让网约车司机权益更有保障、从业更安心

成都出台网约车租赁合同范本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为制定租赁合同范本开展的相关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供图

本报讯(记者雷琰)记者9月18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租赁合同(合同范本)》于日前正式出台,从“租赁车辆基本状况、车辆租赁期限、租金及交付、租赁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合同终止与解除、违约责任”等七方面对网约车租赁双方的核心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特别聚焦租车实践中司机争议较大的共性症结点,制定了保障网约车司机合法权益相关条款。

记者了解到,2023年5月起,省交通运输厅按照《四川省深化网约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试点工作方案》, 探索通过推广网约车司机与平台、租赁企业之间的制式合同文本,从源头减少和防范租赁企业与网约车司机之间的矛盾纠纷,并在成都市武侯区开展试点。经过一年多试点,成都市武侯区试点的网约车租赁企业投诉量显著下降。在此基础上,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法院系统组织多轮研讨,进一步广泛听取司机代表和网约车租赁企业意见,最终形成了《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租赁合同(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共7章22条,重点包括以下方面:为避免租金权责范围争议,明确租金已包含“车船税、运营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且由出租人承担,不包含“承租人租赁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罚款、能源费、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明确日租金统一按每月30天折算;明确试运营期满后承租人不续租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据实结算费用;续租则试运营期免租金,届满次日起计算费用。为治理“套路租”及不合规派单问题,明确出租人应对承租人持有驾驶证、网约车人证等资质进行审查,承租方也须承诺其无相关禁入记录,审查义务及法律责任的增加,能一定程度遏制租赁公司打着租车营运后有高薪收入的幌子,“套路”不符合条件的司机租车营运问题的发生,同时也可源头减少不合规派单问题。

按照“分步走、渐扩面”的原则,全省首先选择在网约车订单量居全国前列的成都市推广,合同范本由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成都市总工会联合进行发布,要求成都市各网约车租赁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等有关单位在开展网约车租赁业务时,应当主动提供合同范本供当事人选择使用,让广大网约车司机入市更放心,从业更安心。

这两年,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级相关部门,以服务切入改善司机群体生产生活条件,治理市场乱象,规范平台经营行为,有效保障司机群体合法权益。建立“诉求直通车”机制,依托12328热线、网络舆情等渠道收集、办理各类司机诉求11万件;建成49个网约车司机之家、“蜀道畅”智慧党建平台,线上线下提供暖心生产生活服务,大幅改善司机群体生产生活条件;设立网约车司机法律服务和劳动争议调解驿站,会同工会等部门开展社保服务、心理咨询等活动关心关爱司机近2000人;联合7个省级部门开展网约车不合规运营专项整治,取消办理驾驶员证的户籍和居住证限制,将网约车考试拿证时间压缩至1个月;处理不合规网约车平台、驾驶员、车辆3200余次,全省网约车合规驾驶员、车辆完成订单率较整改前上升14%、10%,合规率全国排名由18名上升至第7名,有效保障了合规网约车司机合法权益。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跟踪《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租赁合同(合同范本)》推广应用效果,适时在全省全面推广。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四川工人日报融媒体数字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拂林园4号楼   邮编:1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