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本报讯 (吴健文/图)“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6月10日,绵阳市平武县农民工吴兴平收到赔偿款8.2万元后,专门打电话感谢县总工会帮助其维权。
4月21日,平武县黄羊关藏族乡红星村杨家院农民工吴兴平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来到平武县总工会求助。吴兴平诉称:2024年7月23日,平武县岷江电解锰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龙池水电站受洪灾影响,造成堰渠堵塞。为了生产自救,2024年8月,该公司委托黄羊关藏族乡龙池村党支部书记雇佣吴兴平等10余名农民工,到龙池水电站清理堰渠泥沙。9月2日下午,吴兴平在清理泥沙工作中左足受伤,当日公司人员将其送入平武县人民医院,诊断结果为:跖骨骨折等,住院治疗20天后,吴兴平出院。
今年3月24日,经绵阳维益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吴兴平左足内、中、外侧楔骨与1、2、3跖骨骨折致足弓结构部分破坏,其伤残等级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评定为十级伤残。双方因赔偿事宜发生争议,吴兴平遂向平武县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
平武县总工会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平武县职工维权中心法律工作者汤云萍专程办理此案。汤云萍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向其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吴兴平同意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进行调解。汤云萍以平武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名义,联系到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谢某某,向其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后,该企业也同意调解。随后,双方向平武县总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5月29日,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平武县岷江电解锰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除已经支付的医疗费外,再一次性支付吴兴平赔偿费(包含但不限于误工费、护理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抚慰金、鉴定费、交通费等)共计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