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来袭,企业应该怎么做?在职工权益维护工作上精耕细作职场尊严岂能如此被消解?广元市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暨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推进会议召开成都武侯区法院重拳整治食品安全高考结束后 这些骗局要警惕工会助维权 绵阳平武县农民工获赔8.2万元公司未安排加班,在公司发生意外,能认定工伤吗?保障劳动者权益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4179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6-12

公司未安排加班,在公司发生意外,能认定工伤吗?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6月11日,务工人员何先生来电称,自己在某公司工作,上个月的某一天下班后因为自己手上还有一些工作没有做完,于是自己安排加班完成工作。不幸的是在加班的时候摔伤导致右腿骨折。何先生想知道,公司未安排加班,在公司发生意外,能认定工伤吗?

针对何先生咨询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杨志元律师。杨志元律师认为:职工遭受事故伤亡,只要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三个条件,所受事故伤害就属于工伤。

杨志元律师表示: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所受的事故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了工伤和视同工伤两种情形。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对于工作时间的认定,杨律师认为不应该仅认为用人单位的考勤时间才属于工作时间,而是应当将从事与工作和工作相关的时间都认定为工作时间。比如下班后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活动的时间、休息日在外出差从事和工作相关的活动时间都应当认定为工作时间。

综上,杨律师认为:职工下班后即使公司没有安排加班,何先生主动加班工作时遭受事故伤害也可以认定工伤。 记者向晓文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四川工人日报融媒体数字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拂林园4号楼   邮编:1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