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工会指路,我只知道找肇事司机赔钱,根本不知道还能走工伤这条路!”7月2日,拿到法院执行款的那一刻,张某珍激动得热泪盈眶。这笔钱,对她来说不仅是治病的费用,更是未来生活的保障。
2023年12月11日,张某珍经人介绍到成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分包的某高速项目工地务工,约定工资6000元/月。对于一个急需用钱的农村家庭来说,这份工作意味着希望。然而,命运却和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仅仅上岗6天,同年12月16日11时45分许,她在高速隧道施工时,被一辆小型客车撞倒。
“当时血流了一地,人都快不行了。”送医后,张某珍被诊断为创伤性脾破裂伴腹腔积血、失血性贫血、失血性休克、肋骨骨折、肺部感染等多发伤,一度生命垂危。这场突如其来的横祸,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出院后,张某珍虽已从交通事故侵权方(驾驶员及保险公司)处获得了部分赔偿,但对于“工伤”这一概念,她和家人一无所知。2024年3月,在朋友的提醒下,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走进了会理市总工会。
会理市总工会受理后,立即指派四川福智律师事务所阮玉红律师承办此案。阮玉红律师在详细了解情况后,敏锐地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案件,除了交通事故赔偿,你还应当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为了让张某珍拿到这笔“救命钱”,律所制定了一套严密的维权方案:首先,指导张某珍收集工地出入证、工友证言、事故现场材料等,于2024年4月11日向会理市人社局提交申请,成功认定为工伤;其次,推动凉山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4年10月13日作出七级伤残鉴定结论;随后,针对用人单位“交通事故已赔、工伤不能再赔”的顽固抗辩,律师据法力争,阐明除医疗费外,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均属不同法律关系,应当分别主张;最后,在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代理申请强制执行,促成执行和解。
在会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援助律师的代理意见得到了支持,最终裁决公司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369336元。公司不服,起诉至会理市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判决支付369336元。
“很多一线工人不懂这些程序,很容易吃哑巴亏。”阮玉红律师深有感触地说。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到仲裁、诉讼、执行,每一个环节都充满了法律陷阱和程序门槛。如果没有专业指引,像张某珍这样的普通女工,很难拿到这笔赔偿款。
阮玉红律师提醒,在上下班途中或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除了向肇事方索赔,别忘了还有“工伤”这条路。